非洲国际仲裁中心示范条款
争议解决条款(一):
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、索赔、合同效力、解除、违约等纠纷,排他提交非洲国际仲裁中心(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AFRICA,IACA),适用 IACA 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;仲裁地为马拉维利隆圭;仲裁庭由 3 名仲裁员组成;仲裁语言为中英文双轨并行,双方可同步提交中文翻译件;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,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
争议解决条款(二):
凡因本合同订立、成立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、违约、损害赔偿、债权债务追索所引发,或与本合同存在直接、间接关联的一切争议、索赔、权利主张与法律纠纷,各方应首先开展书面友好协商程序;协商自一方向另一方送达书面争议协商通知书当日起计算,协商期限固定为15 自然日。协商期限届满仍无法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的,各方不可撤销、排他性选定唯一管辖机构为非洲国际仲裁中心(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AFRICA,简称 IACA),统一适用申请仲裁当日 IACA 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机构仲裁。
仲裁地(仲裁本座):仲裁裁决法定作出地为马拉维共和国利隆圭市,裁决受《纽约公约》全域承认与执行保护;
仲裁庭组成: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,申请人、被申请人各自在仲裁机构规定期限内按照IACA公布的仲裁员名册中独立指定 1 名仲裁员,双方仲裁员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,无法选定时,首席仲裁员由 IACA 主席依照机构规则指定;
仲裁语言与文书效力:仲裁采用中英双语并行双轨并行,庭审核心程序以英文为基准语言;各方提交全部证据、书面陈述、答辩、法律文书可同步提交中文正本及对应合规英文译本,中英文文本释义冲突时,以英文文本为准;
管辖排他性约定:本仲裁条款具备绝对排他效力,各方永久排除临时仲裁、其他第三方仲裁机构、各国法院诉讼管辖,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仲裁模式、另行提起临时仲裁或向法院立案,单方择地行诉、恶意变更管辖的行为均构成本合同违约;
裁决终局性: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,对合同各方均产生法定约束力与强制执行力;各方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就裁决向任何国家、地区法院提起上诉、撤销裁决、再审、申诉、司法复审等一切救济权利,各方应当全面、及时、足额自动履行裁决确定的全部义务;
配套程序性约定:各方同意,仲裁程序进行前后,任意一方申请临时保全、证据保全、财产查封等紧急司法措施,不视为放弃仲裁协议,不改变 IACA 排他管辖权;仲裁费用、鉴定费、公证翻译费、合理律师费、维权差旅费等全部合理开支,统一由仲裁庭裁定败诉方全额承担。